验证与筛选规则

一、风险识别的验证标准

每项识别出的风险必须通过以下"四要素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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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四要素验证                     │
│                                                    │
│  1. 【事实基础】风险是否有合同文本或事实依据?       │
│     → 必须指向具体条款或具体事实                    │
│     → 不得凭空臆测                                 │
│                                                    │
│  2. 【法律依据】风险是否有法律规范支撑?            │
│     → 引用具体法条或司法解释                        │
│     → 或引用公认的法律原则/司法实践                  │
│                                                    │
│  3. 【因果逻辑】从事实到风险的推理链条是否完整?     │
│     → 条款缺陷 → 可能的争议场景 → 不利后果          │
│     → 逻辑链条不得跳跃                             │
│                                                    │
│  4. 【现实可能性】风险发生的概率是否达到合理关注度?  │
│     → 排除极端小概率事件(除非后果极其严重)         │
│     → 考虑行业实践中的常见纠纷类型                  │
└──────────────────────────────────────────────────┘

二、风险筛选规则

规则1:重大性筛选
  → 优先报告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可撤销的风险
  → 优先报告可能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风险
  → 优先报告可能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风险

规则2:可操作性筛选
  → 优先报告可以通过合同修改预防的风险
  → 优先报告可以通过履约管理控制的风险
  → 对于不可控风险,仍应报告但标注"不可控"

规则3:去重规则
  → 同一根源导致的多个表现形式,合并为一项风险
  → 标注风险之间的关联关系

规则4:立场相关性
  → 根据用户代表的立场,调整风险的优先级排序
  → 对己方不利的风险优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