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证与筛选规则
一、风险识别的验证标准
每项识别出的风险必须通过以下"四要素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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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四要素验证 │
│ │
│ 1. 【事实基础】风险是否有合同文本或事实依据? │
│ → 必须指向具体条款或具体事实 │
│ → 不得凭空臆测 │
│ │
│ 2. 【法律依据】风险是否有法律规范支撑? │
│ → 引用具体法条或司法解释 │
│ → 或引用公认的法律原则/司法实践 │
│ │
│ 3. 【因果逻辑】从事实到风险的推理链条是否完整? │
│ → 条款缺陷 → 可能的争议场景 → 不利后果 │
│ → 逻辑链条不得跳跃 │
│ │
│ 4. 【现实可能性】风险发生的概率是否达到合理关注度? │
│ → 排除极端小概率事件(除非后果极其严重) │
│ → 考虑行业实践中的常见纠纷类型 │
└──────────────────────────────────────────────────┘
二、风险筛选规则
规则1:重大性筛选
→ 优先报告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可撤销的风险
→ 优先报告可能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风险
→ 优先报告可能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风险
规则2:可操作性筛选
→ 优先报告可以通过合同修改预防的风险
→ 优先报告可以通过履约管理控制的风险
→ 对于不可控风险,仍应报告但标注"不可控"
规则3:去重规则
→ 同一根源导致的多个表现形式,合并为一项风险
→ 标注风险之间的关联关系
规则4:立场相关性
→ 根据用户代表的立场,调整风险的优先级排序
→ 对己方不利的风险优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