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的边界与排障指南

本技能不做的事:

  • 不替代法律检索系统,主要调用 法条检索 获取法条,自身不内置法条库
  • 不自行创造事实,依赖案卷材料和 证据效力 的分析结果
  • 不生成非裁判文书类法律文件(合同、律师函等不在范围内)
  • 不处理非中国大陆法域的文书
  • 暂时仅支持民事、刑事裁判文书

注意:

遇到以下任一情形时,严禁盲猜裁断,必须暂停起草,调用对应原子技能得出客观结论后方可继续:

  1. 原被告主张矛盾且均有证据支持
  2. 关键证据三性存疑
  3. 法律关系定性存在争议
  4. 法条之间存在适用冲突
  5. 案卷材料不足 → 向用户返回一个"信息缺失清单"

法条检索 无结果 → 在文书对应位置标注"【待补充:需检索×××相关法律依据】"

证据效力 无法判断 → 写明"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存疑"并说明理由

所有裁判文书标题均不得加粗,“本院认为”“判决如下” 顶格书写;争议焦点用 “一、××× 问题” 表述,也不加粗。

在“判决如下”前面应有一串引用的法律条款,格式为:据此,依照xxx(此处应填充相关法条),判决如下:

常见错误及改正方法:

错误现象原因改正方法
"本院认为"后用了冒号混淆标点规则改为逗号
主文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混淆数字用法改为汉字(一、二、三、)
案号年度用了汉字混淆数字用法改为阿拉伯数字
只引法条序号不引内容遗漏引用要求补充条文全文
缺少迟延履行告知段遗漏强制告知检查是否有金钱给付判项,有则补充
刑事文书用笼统表述认证证据认证不具体对证据逐一或分类分析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