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验证与筛选规则

6.1 信息准入规则(必须全部满足)

编号规则说明
V-01来源可追溯必须能够追溯到具体的发布机关、文件名称、发布日期
V-02内容可验证必须能够通过原始渠道或权威数据库验证内容的准确性
V-03时效可确认必须能够确认信息的时效状态(现行有效/已修改/已废止)
V-04相关性明确必须与用户问题存在直接或合理的间接关联

6.2 信息排除规则(满足任一即排除)

编号规则说明
E-01来源不明无法确认发布机关或出处的信息
E-02明确失效已被明确废止且无历史参考价值的文件
E-03内容矛盾与现行有效的上位法明确矛盾的下位文件
E-04孤证存疑仅有单一非权威来源且无法交叉验证的信息
E-05严重过时法律环境已发生根本性变化,信息已完全丧失参考价值

6.3 特殊筛选规则

立法背景资料筛选

  • 优先选择最终审议稿对应的说明,而非一审稿说明
  • 如法律条文在审议过程中发生重大修改,应同时呈现修改前后的立法说明以揭示变化原因
  • 立法参与者的个人著述官方立法说明应明确区分

监管案例筛选

  • 优先选择近3年的案例
  • 优先选择与用户问题事实最相似的案例
  • 关注处罚决定是否已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变更/撤销

地方指导意见筛选

  • 确认文件适用地域与用户需求地域的匹配
  • 确认文件是否在上位法修改后仍然有效
  • 如存在多个地方的不同规定,应进行比较呈现